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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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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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亲生的子女,父母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发现原来子女并非是自己亲生的。那么发现孩子非亲生,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小编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发现孩子非亲生,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
精神损害是一种看不见却伤害很深的损害,尤其在离婚诉讼中,外遇、家暴等都是婚姻家庭破裂的罪魁祸首。这时候,搞清楚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和标准是很有必要的。
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应该考虑以下考虑五个标准: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过错程度包括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家庭暴力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如果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二、女方不知孩子非丈夫亲生,是否构成欺诈性抚养?
如果女方婚前怀孕,且不知孩子非丈夫亲生子女,是否还构成欺诈性抚养?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离婚后,明知此期间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承担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女方婚前怀孕,且不确定孩子是否是丈夫亲生的情况下,也会被认为是欺诈性抚养。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方在与丈夫同居之前,或之后的极短时间内,同时与孩子的亲生父亲有过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能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女方应当预见到其所生的孩子有可能不是丈夫亲生的,故女方在与丈夫结婚后应当主动告知丈夫这一事实,在由丈夫决定是否抚养该子女。由于女方没有将这一事实告知丈夫,隐瞒了这一事实,致使丈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也构成了欺诈性抚养。
三、不明真相而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返还?
有权追讨抚养费。
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本案因不明真相的原告王某与所抚养的小孩之间无法定抚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发现孩子非亲生,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的相关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还有更多的这方面的知识需要了解,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