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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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中国一直流传的习俗,男方在结婚的时候需要给女方的,彩礼钱的数额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变得越来越高,尤其在离婚的时候,彩礼就会存在很多争议,到底需要不需要退还呢?那么,强制离婚需要退彩礼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强制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所说的强制离婚应该是指法院判决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原则上彩礼是不返还的。
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二、民法典关于彩礼退回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强制离婚需要退彩礼吗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法律对婚姻财产的规定是非常透明以及清楚的,所以大家在结婚或者离婚时不需要担心彩礼的归属,法律会有明文规定,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