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执业证号:14403201110376548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婆媳矛盾是我国几千年来难以化解的矛盾,影响无数家庭的幸福和谐,也有不少夫妻因婆媳关系不好而感情破裂。那么,婆媳关系不好可以提出离婚吗?哪些情形下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此,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婆媳关系不好可以提出离婚吗
1、因为婆媳关系紧张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只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形下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会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经过审查,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不能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4、夫妻一方想要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会对起诉状进行审查,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离婚诉讼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对离婚诉讼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以上就是关于婆媳关系不好可以提出离婚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婆媳矛盾不是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因婆媳关系不好而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因婆媳关系不好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判离。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